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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洋生态环境管理

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4时00分

嘉宾: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 徐建成

摘要:围绕海洋生态环境职能转变,海洋环境保护主要任务,上海近海水质状况及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赤潮、海洋微塑料等网上热点问题,8月30日下午14时,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长徐建成做客上海环境网上访谈,与网友一起交流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上海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刘东胜,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网上访谈。围绕海洋生态环境职能转变,海洋环境保护主要任务,上海近海水质状况及海洋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赤潮、海洋微塑料等网上热点问题,我们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徐建成向大家介绍一下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相关问题。
嘉宾: 大家下午好!
游客: 这次机构改革,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从海洋部门整合到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市的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什么新的影响?
嘉宾: 此次机构改革将海洋环境保护职责从海洋部门整合到生态环境部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增强陆海污染防治协同性和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深刻总结世界主要海洋国家和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历程,统筹谋划建设海洋强国而作出的战略抉择,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了陆海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统筹协调。
嘉宾: 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因此生态环境部李干杰部长说此次机构改革实现了陆地和海洋的连通,为做好陆海统筹、实现以海定陆奠定了基础,这将有效改变陆海分治的局面,实现从“山顶到海洋”的污染全过程防治。
嘉宾: 上海的海域面积10754.6平方千米,超过陆域面积,作为蓝色的国土,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本市的机构改革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从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整合到新组建的市生态环境局,打通了本市陆域与长江口、杭州湾生态环境隔岸而治的局面,彻底改变了原来“环保不下海、海洋不上岸”的状态,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为建立陆海统筹、陆海一体的“大生态”“大环境”,建设美丽上海奠定了基础。
游客: 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职能部门,当前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嘉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结合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围绕“三个全面”即“全面对接、全面融合、全面提升”的要求,构建和完善“四个体系”。
嘉宾: 一是陆源入海污染物监管体系。摸清所有陆源入海污染源,包括所有的入海河道、排污口、排水口,建立“一口一档”,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全面消除劣V 类入海水体。
嘉宾: 二是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管体系。在全面完成海洋环境监测、调查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和完善监测站网,稳步推进海洋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培养海洋监测和研究队伍。依法对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废弃物海洋倾倒、入海排污口等进行监管,严守海洋生态红线。
嘉宾: 三是建立完善海洋行政审批体系,根据新的职责和“一网通办”、“双减半的要求,进行海洋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全面对接生态环境系统的行政许可,建立海洋工程、海岸工程、海洋倾倒废弃物及入海排污口的设置等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批后监管体系,编制相应的指南和业务手册,研究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
嘉宾: 四是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化体系。全面对接环保系统的信息化体系,整合原市海洋局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系统,打造陆海一体的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
游客: 今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生态环境部门有哪些具体举措?
嘉宾: 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务院海洋督察对11个沿海省(区、市)的围填海活动进行了督察,根据督察反馈意见,部分地区的围填海活动造成了部分沿海地区滨海湿地和自然岸线的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为此,2018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近期,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
嘉宾: 根据方案,市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履行好“监管者”责任,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加强围填海管控:一是严格实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用好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评措施,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三是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估、修复以及修复效果评估等制度。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通过“绿盾”等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活动。
游客: 近年来,本市近岸海水质量状况怎么样?
嘉宾: 近年来,本市近岸海水水质状况基本保持稳定。但受长江、钱塘江等流域来水的影响,近岸海水水质优良率(符合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率)长期处于较低的水平,富营养化较为严重,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长江口和杭州湾北岸近岸海域。
嘉宾: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长江大保护的战略形势下,结合本市沿江沿海污水厂提标升级改造、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初期雨水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减少了陆源入海污染物总量,近岸海水水质优良率有所改善。
游客: 上海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较差,主要原因是什么?
嘉宾: 本市地处长江、太湖和钱塘江流域最下游,而长江是我国陆域入海污染最大的河流,本市海域成为陆域入海污染的接纳地。以2017年为例,长江(徐六泾断面)的入海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Cr)约601.36万吨,总氮为243.98万吨,总磷为10.90万吨。而本市黄浦江及沿海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量约为23.76万吨,总氮为7.67万吨,总磷为0.29万吨。
嘉宾: 根据多年的监测资料,本市陆源入海污染物只占入海污染物总量的5%左右,流域入海污染物是影响本市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
DDDDOOOO: 目前,本市涉及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哪几项?
嘉宾: 目前在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公布的行政许可有五项,分别是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海洋工程建设进行海上爆破作业前报告的备案。
嘉宾: 根据新的职责,还有负责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审批和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备案。
游客: 请介绍一下目前海洋倾废的管理现状?
嘉宾: 机构改革之后,海洋倾倒废弃物的主管部门由原国家海洋局调整为生态环境部。需要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事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的格式填报倾倒废弃物申请书,并附报废弃物特性和成分检验单。
嘉宾: 目前由国家生态环保部统一受理废弃物海洋倾倒申请,接受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主要是清洁疏浚物。上海地区有疏浚物倾倒需求的单位,可直接向生态环境部申请。
游客: 本市海域有赤潮发生吗?对本市海洋生态环境有影响吗?
嘉宾: 赤潮是指海洋中浮游生物暴发性异常繁殖而使海水变色的现象。赤潮并不都是红色的,不同的浮游生物会引起海水不同的颜色,赤潮只是各种颜色潮的总称。 产生赤潮的原因,主要是含有大量营养物质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业废水流入海洋后,氮、磷等营养元素大量积累,造成海水富营养化,为赤潮生物的大量繁殖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盐类。赤潮的出现,使生态平衡受到了严重破坏。一方面,赤潮生物在生长繁殖和死亡分解过程中,都要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使鱼、贝等缺氧窒息而死,同时在代谢过程中也产生大量生物毒素,可引起鱼类病变,对海水养殖危害较大。
嘉宾: 本市位于长江入海口,尽管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高,但低盐度和较高悬浮物浓度抑制了大规模赤潮的发生,监测表明,仅在2016年长江口外发生过小规模的赤潮,持续时间很短,对本市海洋生态环境没有特别的危害。
游客: 有报道称,微塑料已成为新的海洋污染。微塑料是否存在于贝类、鱼类当中?对人体健康有何影响?我们应该怎么做?
嘉宾: 微塑料是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就目前的报道和研究来看,不仅在海水表层和海底沉积物中发现了大量微塑料,而且在极地冰川、大洋,甚至在浮游动物体内、贝类、鱼类、大型的哺乳动物体内,都有检测出微塑料的报道。
嘉宾: 海洋微塑料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危害。当被海鸟、鱼类、底栖动物等海洋生物摄食后,会损害海洋生物的消化道,或刺激其胃肠组织产生饱胀感而停止进食;其所携带的有毒有害物质也会对海洋生物产生不利影响。但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报道,目前尚无直接证据表明,通过食用海产品可以对人类健康产生直接影响,但存在一定的潜在影响。
嘉宾: 针对微塑料这个新型的海洋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颁布了限塑令,实施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了微塑料的监测,加强了微塑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防治技术、资源化利用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
嘉宾: 作为市民,我们除了在日常生活中,要主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更要积极参与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减少微塑料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不良影响。
木叶: 目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嘉宾: 目前我们国家涉及到海洋环境保护的大法主要就是2000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与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
主持人: 非常感谢嘉宾和网友的参与。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节目到这里结束了,如果网友对海洋生态环境管理还有任何问题和建议,欢迎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