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的确定;发布了《2006年上海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效能评估实施方案》,建立了环保执法效能评估制度;组织执法单位进行自查与检查;依托执法联席会议, 进一步完善了信息沟通和执法协同机制。
     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环境监管现场执法出动24044批次、59408人次,监察污染源单位45562户次,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出动16701人次,取缔或关闭25户,限期治理37户,经济处罚261户,罚款1005.32 万元。全年累计对1367户环保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2555.9万元,排污费征收额3.46亿元。

(三)环境政策
    在继续施行原有有关水源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郊区污水收费和管网建设补贴、工业区污水治理、燃煤炉窑清洁能源替代补贴、安装在线监测装置补贴等政策的基础上,2006年又出台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运行费补贴政策》。为了加快燃煤电厂脱硫工作进程,市发改委出台了老机组脱硫上网电价参照新建机组实行环保折价和脱硫电厂优先上网等优惠政策,市环保局制定了烟气脱硫工程设备补贴政策。市经委、市环保局等九部门联合制定了“淘汰劣势企业的综合性政策”。

(四)环评管理
     全面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本市需开展环评的“十一五” 专项规划名录,完成了上海轨道网络交通规划、上海世博会规划区总体规划、上海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修订稿、上海城市污泥处置规划、上海“十一五” 风力发电规划和上海市能源“十一五”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