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水环境重点整治河道
    全市水环境重点整治河道监测涉及16个区县的35条考核河道计40个断面,其综合水质标识指数在2.300~ 8.254范围内。与2005年相比,22个可比重点整治河道断面中,有81.8%的断面综合水质基本持平或有所改善,18.2%的断面水质有所恶化,水环境重点整治河道水质改善不显著。
    22个可比重点整治河道断面中,有7个断面综合水质指数大于7.0( 黑臭),占相应断面数的31.8%,与2005年相比,全市黑臭断面数有所减少。

5、区县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
    区县水环境质量考核涉及16个区县的35条河道计48个断面,其综合水质标识指数在.200~7.842范围内。与2005年相比,45个可比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中,57.8% 的断面综合水质基本持平,22.2%的断面有所改善,20.0 %的断面有所恶化,全市水环境总体水质与200 5年基本持平,但全市水环境质量考核河道黑臭断面有所减少。

(三)声环境质量
    2006年,本市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但道路交通噪声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
1、区域环境噪声
    2006年, 本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56.6dB(A) ,较2005年下降0.7dB( A);夜间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49.7dB(A),较2005年下降0.1dB(A)。
近5年(2002~ 2006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本市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