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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质量

    区域环境噪声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但道路交通噪声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

    1、区域环境噪声指标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57.3dB(A),较2004年上升0.8dB(A);夜间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49.8dB(A),较2004年上升0.7dB(A)。

    近5年(2001-200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区域环境噪声均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总体保持稳定。

    2、道路交通噪声指标

    主要道路交通干线昼间和夜间时段的平均车流量分别为2128辆/小时和1094辆/小时。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了100辆/小时和61辆/小时。监测结果显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72.0dB(A),较2004年下降0.3dB(A);夜间时段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5.8dB(A),较2004年下降0.4dB(A)。

    近5年(2001-2005年)的监测数据表明,道路交通噪声除2001年和2002年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外,其余均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的标准要求。道路交通噪声年际有所起伏,但总体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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