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环境质量
1、三年行动计划效果评估考核河道
中心城区12条河道年均水质标识指数*在4.910~8.143范围内,河道水质标识指数平均值为6.521;郊区各河道水质标识指数在2.000~8.344范围内,河道水质标识指数平均值为6.021。
与2004年相比,中心城区考核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水质标识指数平均值从7.632下降至6.521;郊区河道水质有所好转,水质标识指数平均值从6.232下降到6.021。
2、黄浦江干流
与2004年相比,黄浦江干流淀峰、临江和杨浦大桥3个断面的水质均有所好转,总体水质基本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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